我家学弟初长成_第284章 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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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84章 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 (第2/2页)

客行》。

    这是他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一首诗,所以,从叶薰叫他“冯少侠”的那一刻开始,那个女孩子,就那么冒冒失失地闯入了他的世界里。

    冯少侠——注定是他此生最喜欢的一个昵称。

    每次被她呼唤,他的心中都溢满了欢喜。

    后来,亲眼看见她在追求裴炎的路途上跌跌撞撞地,一路向前,就那么自然地闯进了他的心里。

    爱情这种事情,真是既不管他是否答应,也一点都不讲道理。

    她说: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

    “深藏身与名”,和他的行事作风,不谋而合。

    上次叶薰见冯书雁舞剑,就觉得他浑身都是少年英气,和李白所言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”很是契合,所以今天她才想到要念这首诗来和他的舞剑。

    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剑换成了扇的关系,总觉得他今日的身法气势都没有那么凌厉了,也或许是喝了酒的关系吧,总感觉潇洒飘逸了许多。

    虽没有穿飘飘欲仙的古装,但他的身形很是柔韧,舞出了临风之竹的优雅感觉。

    待到她念到“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”的时候,冯书雁“刷啦”一声将扇子展开了。

    最后一句诗收尾的时候,他将扇子一个上抛换手,而后摇扇而行,就是一个浊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了,大有一种乱世我为先,盛世我隐山的气质。

    叶薰没想到,同样一段剑舞,都能被他演绎出不同的剧情来。

    掩饰不住赞叹地说:“冯少侠,你若是身在古代,那就是文能提笔安天下,武能马上定乾坤的人才啊!”

    刚刚运动量极大,此刻还在流汗的冯书雁,心跳得非常快。

    那套剑舞的动作是他很熟悉的,所以在比划的过程他都不需要思考,身体记得所有的动作。

    他看不见叶薰,因为她隐在黑暗里,只能听见她的声音,于是对她的声音变得异常敏感,他清楚地听见了她说的每一个字,因为这首诗他背得也是滚瓜烂熟的。

    他觉得此情此景,只有默契和心有灵犀足以形容,她不仅了解他,还懂得欣赏他。

    叶薰走到他面前去的时候,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:想抱抱她。

    他的手都伸出去了,在即将要把她圈住的时候,瞥眼看到裴炎正在为他鼓掌,突然一下清醒过来:怎么可以抱她呢?

    他的手转而按在她的肩膀上,轻轻地拍了拍说:“你厉害,这么长都记得住。”

    叶薰开心地拿了他的酒杯给他说:“冯少侠,辛苦了,你润润嗓子解解渴啊。

    我还能再来一首更长的《将进酒》:将进酒,杯莫停。与君歌一曲,请君为我倾耳听。”

    正如她所言,要是行背诗的酒令,今晚上她就别想喝到酒了,唐诗宋词张口就来的姑娘,惹不起!

    冯书雁正想接过酒杯,这个时候,别说叶薰递给他的是酒了,就是苦瓜汁,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干了,只要是她给的,他都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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