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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便顾慎言再三强调说自己并不会着凉,也没法制止一点红的行为。 搞得他就很不好意思。 一开始肯定会被惊醒,但次数多了,顾慎言就麻木了,而且也熟悉了一点红的气息,自然不会再被惊醒。 陆小凤是服气的。 只是特别想问顾慎言,你俩既然都这样了为啥还都不开窍,赶紧在一起 那他也能找到理由不跟这俩人睡一个帐篷啊。 老是熬夜的话,精神不好还算是小问题,他主要是怕自己会变成秃头。 那他以后可怎么勾搭漂亮姑娘 抱着这样的忧虑,陆小凤又熬了两个晚上。 结果发现自己竟然也慢慢就习惯了。 终于免除了秃头的危机,真是可喜可贺,喜大普奔。 队伍行进的很顺利。 除了白天热了点,晚上冷了点,吃的糙了点,倒是没有遇到其他的问题。 路上也遇到过其他人,是沙漠里的原住民,对方看到姬家商队的旗号之后,便拿金子或者宝石换了一些东西,有态度比较友善的,在换完东西之后,还会提醒他们往哪边走会有水源。 习惯了沙漠里的生活之后,胡铁花甚至还感慨道“我感觉这里也没外界传的那么可怕呀。” 没有遇到天灾,也没有遇到。 环境是恶劣的了一些,可并没有外界传闻的那么危险。 姬冰雁嘲笑他天真。 “你知道这条商路是用多少人命铺出来的么” 当初是他亲自带队,一点一点把路子给打通的。 足有一百人的队伍,但最后活着走出沙漠的,只剩下十几个。 一半的人死于天灾,一半的人死于。 就连姬冰雁自己,都险些折了进去。 沙漠里的人之所以不对姬家的商队动手,是因为姬冰雁杀出了一条血路,给足了他们警告,又费尽力气,与沙漠中的几方势力搭上了关系。 可即便如此,每一年,他手底下还是会有不少人折在沙漠里。 只有石驼带领的队伍,能够全须全尾的走出沙漠。 一行人在沙漠中连续走了二十多天,方才来到第一个适合歇脚的地方。 那是一片绿洲,不但美丽,而且还不小,隔着大老远就能看到翠绿的树林。 树林周围竟还有身披甲胄,手持金戈的武士来回巡逻。 “这里是龟兹国的驻地,不过他们也是不久之前才迁移到这边来的,据说是发生了内乱,龟兹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,最后落荒而逃,带着忠于自己的人马和妻子女儿,从沙漠更深的地方搬到了这里来。” “我跟龟兹王打过交道,可以在这里多停留两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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