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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头错位,rou都安在不该长的地方,解剖学一塌糊涂,这个玩意最多称为手工艺品,用于祭祀,但不能称之为生命,你一旦给它一个大脑,给它一套神经网络,接通感官的一瞬间,它会发出凄绝的惨叫,爬动两步就会轰然倒塌,死在那里,血流成河。 按照我的理解,我会觉得很疼,没办法看下去。 彼之蜜糖,吾之□□。 但是大多数人没有我这么无意义发达的感官,许多事情感受不到,也没必要去感受,毕竟这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人,都是虚拟角色,怎么去理解都是每个人自己决定。 但凡为之消费了时间和感情,甚至更多东西,就对这些纸片人拥有单方面的最终解释权。 再扭曲的东西,只要自己看着顺眼,从自己的那个立面看过去是正的,就能顺从本心给创造出来,不会有负担。 我讲借梗和跟风,为什么要先说这个呢,因为这就是可耻的根源所在。 借梗和跟风是什么概念,看中了别人文里某个华丽耀眼的想法,觉得这个太棒了我也想要,于是顺走了,但又觉得碍于面子,有必要掩饰一下,就稍微改一点掩藏一些锋芒,换个位置塞,掩耳盗铃一下意思意思,但是那个想法的核心是不变的,主要看中的那个成分并不会被修改。 周子舒易容了,换一套衣服,换一张脸皮,温客行会认不出这是个美人吗?核心的那个东西是被保留了的。他行走在人间,横在大街上喝酒,在明眼人眼里,会觉得他和周围这个环境之间,是有一种代沟的,有一种迷离的错位感。 如果把这个世界比喻成一个人的形态,那么这个就仿佛胸骨外翻。 也有另一种情况,这个梗在我手里能发挥很大的威力,因为它们是皮rou的成分。 而我架着骨头架子,组织好了筋骨,然后让梗自然生长,找到最合适的位置,用一些巧妙的力量牵动它,让它张力拉满。 但看中这个梗的小偷可能根本get不到这个层次,可能只是一个皮层次或者rou层次的人,看中了我文章的一颗眼珠子,好家伙,明亮又清澈,动刀偷偷抠下来带走……但是一个人有两个眼珠子就够了啊,多一个往哪里塞,往鼻孔里塞吗? 但是没关系,小偷可能根本无所谓这个,说不定根本就没意识到“一个人只要有两个眼珠子就刚刚好了”这件事,好看的东西就塞进去呗,大不了毕加索。《格尔尼卡》。 现在这个年头,快餐文学就跟白色垃圾一样多,大多数文章给我的感觉都很疼,那都是血rou模糊的非人东西,但是它们还是问世了,所以傻逼抠走我文章的某些器官,试图制造一个比血rou模糊更加不讲究的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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