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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来了,你说我对他是否情真意切?!” 煜恣风只感觉自己像只幸福的小猫咪,缩在主人的怀里,听着那咚咚作响,心尖疼得发颤发烫,于是小声道:“好啊,我等你。” 一身逄红血衣,两人之誓言对月而言,幽幽清冷寂寥,似在怀中,明明两人怀揣心事,却都感到了一点儿温暖。 魏樱看着怀里乖巧的他,低声道:“我不会忘记你的。” 对于她来说,并不觉得将来还能再遇见,只是觉得这人有趣,所以才说了那么一句,既然是单纯美好的男子,出于私心,她希望他过得好。 煜恣风痴痴地望着她,道:“我也不会。” 在他心里,这就他的成亲礼,以月聘礼,以佳人之诺言为誓约,以红色血衣为礼服,以心动为交换,缠住一生。 他想,他再也不会遇见比魏樱更好的人了。 两人当时说的的确真心实意,但同时,两人都没有想过,今后生活的轨迹竟会大幅度改变。 从那以后,魏樱家族动荡,举家搬迁,而煜恣风家庭则为了逃避报复和追捕,再次决定搬迁,为报魏樱之情,便随她搬迁到她所在的小镇,并且花了大价钱复刻了一纸假的文书,自此定居,以女尊国人自称。 但代价是,前任县令以文书为要挟,逼他成为第七个小夫郎,他不从,县令便将他的户籍上盖了戳,将他全家划分为低贱人种,只准从事最低贱的小倌类事业,否则就只得坐吃山空,等死。 从前,煜恣风为黑户时,而常常受到倾轧,干得许多活,都是经由旁人介绍,比方说,那管事的将他介绍魏家,替他隐瞒身份,而后会拿走他工钱的百分之九十五,剩下的钱只能勉强保证他饿不死,若不接受这种不平等条款,不仅会被举报,而且会活活饿死。 从前苦的日子过得多了,他倒是欣然接受了这种新的身份。 从前既非自己所愿,今日他自愿堕身,倒也算不得太难受,比起从前,后来已算是很不错了。 后来恰好圣上恩泽,才下了令,无论何种人种,都可参加科举,这无疑是在拉拢富商罢了,毕竟只有她们才读得起书,并且地位低下,但恰好这条隐蔽性的条件,让煜恣风又燃起了希望。 所以,就慢慢变成了今日这种情况。 前任县令已去,新任县令上任了,可他还是堕于污泥之中无法自拔,直到魏樱来,拯救他,然后被他拯救。 想到从前的种种,煜恣风娓娓道来,似在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般,而魏樱就在旁边认真地听着,没有言语,没有打岔,只是仔细听着,眼眶红肿,神色愈发难看。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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