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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事小心,佛珠绝不可以摘下,好好保护自己。” 魏明河,魏知叔那个豪门老爹。 魏知叔说完,就急步离开,脸色阴沉得不行。 路人凡担心他,目送他远去,直到汽车消失在小区门口,他才关上单元门,上楼。 第71章 董建城自曝灵体,保下半截隐藏在别墅的残魂,才得以从困境逃出来,要不是遇见那个戴着佛珠的男人,他也不至于搞得这么狼狈。 他靠着那缕残魂昼伏夜出,四处飘荡,鬼气越来越稀薄,如果不采取措施,将会面临消失,可那个男人的佛珠伤了他的魂,他无法再凝聚完全的身体,也无法附身到谁的身上,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。 试过去精神病院找他那个已经疯癫的女儿,她疯疯癫癫得不成样子,根本帮不了他。 他好恨,好恨好恨……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,如果不是他,他已经通过献祭借尸还魂,早就成为活人。 恨,好恨,恨不得吃他rou喝他血! 啊——! 凝聚的魂体再一次崩散,他惊慌的搜集,凝神,勉强维持这脆弱的一缕残魂。 他终日躲在阴沟里,怨气一层一层的叠加,越积越浓。 一天,一个男人涉过董建城浓成溪流的怨鬼之气,站在了他的面前,往地上扔了个东西。 是一颗圆滚滚的赤红心脏。 血淋淋的,似乎还在轻微的搏动着,血从断裂的血管缺口丝丝滑出,黏稠,腥臭。 董建城在男人身上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,几乎能盖过他的怨气,男人应该杀了很多人。 男人说:“想活,就吃了它。” 董建城想活,发了疯的想活,他想复仇,想杀了那个叫“魏知叔”的男人,但他聚不了魂,连这片竹林都出不去。 他没有第二条路选。 狼吞虎咽地吃下那颗心脏,他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通体舒畅,残魂在他意念下逐渐凝聚,甚至滋生出新的黑气,代替他失去的那半魂体。 男人问:“感觉怎么样?” 他欣喜若狂,“修补好了,残魂也修补好了!我自由了!” 笑着笑着,董建城扭头,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年轻男人,“你为什么帮我?” 男人笑着回答,“因为有趣。” 董建城微微蹙眉,“什么意思?” 男人说:“因为帮你,会发生有趣的事。” 董建城没有再问,反而盯着男人看,越看他越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,但他能去的地方有限,只能是这个男人去过董家的别墅。 “你是在别墅拍摄……”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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