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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07章  (第2/2页)
成一个摆件,没什么人气,直到你靠近了,才会慢吞吞地(或者直接跳起来)眨眨眼睛。    “阿尔蒂亚。”他说,打着哈欠,“你回来了。”    阿尔塔蒙突然想起某些夜晚,他无端被噩梦惊醒时——不过现在已经鲜少有那种时刻了——房间里总会有一盏微弱的灯,鹅黄色的灯光持续地驱逐着……那些来自内心的严寒,于是他后来得以安心地、沉沉地睡去。说到这个,上一次他还因为时差没倒好而醒来时,正巧是他们来到美国的第三天。    那时的布莱雷利也是现在这样,安静地盘腿坐在一个角落思忖着什么,面前是离阿尔塔蒙很远的电脑光,手边是一杯早就冷了的咖啡,像一个为感ddl而熬夜奋战的学生,他看到阿尔塔蒙醒了,就问:“阿尔蒂亚……我吵到你了?”    “……”他没有回话,而是一不小心又睡了过去。    他是突然想起这件事的……因为第二天他就已经把这件事当作半夜的一个梦给遗忘了,但不论是作为一场梦,还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现实片段,阿尔塔蒙想,都是好事,他珍惜地将这件事折叠好,说:“你应该去睡觉了。”    他用笔敲了敲白板:“……这事儿结束再说吧。”    “没等这事儿结束,你就真的要去当吸血鬼了。”夔娥咬着饼干从她的房间里晃了出来,“赶紧给我滚去睡觉。”    于是布莱雷利如善从流地滚了,滚前他还在喊着:“别擦我的白板谢谢。”    看得出来他确实——还没有什么头绪,夔娥把他的记号笔放回原位之前,想了想,然后往白板的右下角画了个小蝙蝠。    “这是什么。”阿尔塔蒙问。    “吸血鬼标志,某人每作息颠倒一次就可以填一个,等他集齐了五个蝙蝠就能变成一只真正的吸血鬼。”她一本正经地扯着胡话。    如果布莱雷利还在,他肯定优先反驳:“拜托,怕阳光的人是你好吧!”    然后夔娥就会干脆回一句:“我又不怕大蒜,我一刀能拍三个蒜!”    4.关于衣服混搭    暂时住一起的阿尔塔蒙和布莱雷利共用一个衣柜,也就是说,他们偶尔会有穿错衣服的时候——考虑到阿尔塔蒙比布莱雷利高,如果那天布莱雷利的衣服显得更宽松一些,那这件就八成就是阿尔塔蒙的。不过他们都不在乎这个,甚至夔娥有时候懒得回房间找外套了,也会随便从沙发上顺一件出门。    问就是oversize风,尤其是布莱雷利和阿尔塔蒙的衣服几乎没有踩雷的款,加上她长得还算好看,眉眼稍微冷一点,再随便穿上一件——oversize风的夹克或者棒球服,看上去几乎就像个叛逆的中学少女,毕竟亚洲人脸嫩,二十岁在欧美人眼里和十二岁没区别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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