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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8章 (第1/3页)
被她这么一提醒,我才反应过来,靠北,原来谢爱莲也有原型……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orz看的书太多了,导致各种知识在我的脑子里以格外卑鄙混乱的方式搅和在了一起,就好像你背熟九九乘法表之后,在做数学题的过程中其实是反应不过来自己“正在用九九乘法表”这一事实的……在发现谢爱莲其实也有原型之后,吓得我屁滚尿流立刻上来补充了,是原创就是原创,有原型就要说有原型,咱们不干男人偷功劳的那一套,反应过来了就要赶紧查漏补缺补上! 总之郑重声明,在第三卷 快完结大修文时发现,谢爱莲不是我的原创架空人物,她应该是三个人拼在一起的,在这里额外补一下谢爱莲的相关人设: 1.谢自然,中国古代官方认证飞升第一人。 贞元十年,谢真人名自然,于县界金泉紫极宫白日上升。郡郭是夕,有红霓云气之状,真轻举万目之所睹焉。 ——《唐书》 手诏宣示中外。敕果州僧道耆老将士人等:卿等咸蕴正纯,并资忠义,禀温良之性,钦道德之风,志尚纯和,俗登清净。女道士超然高举,抗迹烟霞。斯实圣祖光昭,垂宣至教,表兹灵异,流庆邦家。钦仰之怀,无忘鉴寐。卿等义均乡党,喜慰当深,特为宣慰,想悉朕怀。卿等各平安好,州县官吏并存问之,遣书指不多及。 ——唐德宗《敕果州女道士谢自然白日飞升书》 在治西二里,唐贞元十年,仙女谢自然于此白日飞升,尚有石像。 在治东五里,相传谢自然升仙之日,有鹤飞鸣于上。 ——嘉庆《南充县志》 李坚《东极真人传》一卷果州谢自然。 ——欧阳修《新唐书·志第四十九·艺文三》 (接下来是一个长的) 谢自然者,其先兖州人。父寰,居果州南充,举孝廉,乡里器重,建中初,刺史李端,以试秘书省校书表为从事,母胥氏,亦邑中右族。自然性颖异,不食荤血,年七岁,母令随尼越惠,经年以疾归。又令随尼日朗,十月求还,常所言多道家事,词气高异。其家在大方山下,顶有古像老君,自然因拜礼,不愿却下,母从之,乃徙居山顶,自此常诵道德经、黄庭内篇。年十四,其年九月,因食新稻米饭,云:「尽是蛆虫。」自此绝粒,数取皂荚煎汤服之,即吐痢困剧,腹中诸虫悉出,体轻目明,其虫大小赤白,状类颇多,自此犹食柏叶,日进一枝。七年之后,柏亦不食。九年之外,仍不饮水。贞元三年三月,于开元观诣绝粒道士程太虚,受五千文紫灵宝?。六年四月,刺史韩佾至郡,疑其妄,延入州北堂东阁,闭之累月,方率长幼,开钥出之,肤体宛然,声气朗畅,俏即使女自明师事焉。先是,父寰旅游多年,及归,见自然修道不食,以为妖妄,曰:「我家世儒风,五常之外,非先王之法,何得有此妖惑!」因锁闭堂中四十馀日,益加爽秀,寰方惊骇焉。七年九月,韩佾舆于大方山,置坛,请程太虚具三洞?。十一月,徙自然居于州郭。贞元九年,刺史李坚至,自然告云:「居城郭非便,愿依泉石。」坚即筑室于金泉山,移自然居之。山有石嵌窦,水灌其口中,可澡饰形神,挥斥氛泽。自然初驻山,有一人年可四十,自称头陀,衣服形貌,不类缁流,云:「速访真人。」合门皆拒之,云:「此无真人。」头陀但笑耳。举家拜之,独不受自然拜,施钱二百,竟亦不受,乃施手巾一条,受之,云:「后会日当以此相示。」须臾出门,不知所在,久之,当午有一大蛇,围三尺,长丈馀,有两小白角,以头枕房门,吐气满室,斯须云雾四合,及雾散,蛇亦不见。自然所居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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