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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(第4/4页)
“我喜欢南梧州。” “什么?” “我喜欢南梧州,”阿椿低着头,“我想带着娘一块回去。” 沈维桢一言不发。 月光下,阿椿一根簪子都没戴,因她要捉鱼上树,头发简单地梳着,只用了绸带。衣服也是,干干净净的青玉色。 她说:“我想回南梧州。” “南梧州有什么好?”沈维桢说,“瘴气蚊虫多。” 她一手的茧子,握棍打人时的熟练,哪一样不是在南梧州熬出来的。 “我也说不清,”阿椿说,“哥哥方才说姻缘天注定,那我想回南梧州,应当也是天注定。” “这怎能混为一谈?” “这就是一件事,”阿椿仰脸,望着沈维桢,认真地说,“哥哥就像京城,什么都好,但我就是喜欢南梧州。” 沈维桢沉下脸:“我不喜欢你这种话,收回去。” 阿椿不说话了,用力扯下旁边的狗尾巴草。 沈维桢发觉胸口又开始发闷了。 那种无法呼吸的感觉,闷闷地,要淹没他的咽喉。 凉风习习,没有丝毫炎热之气。 其实,沈维桢知道怎么样哄着她,他大可微笑着说,你既然喜欢南梧州,那就和我成亲,成亲后我便带你去南梧州小住——但此刻沈维桢说不出口。 她适才不该说不喜欢他这种话。 这种天真的直白最气人。 沈维桢平静地呼吸,看阿椿把几根狗尾巴草做成小狗的模样。 “适才是我不对,我重新说,”沈维桢说,“南梧州的确很好,有山茶花,有锥栗,还有——” 阿椿说:“还有大老鼠。” “这个不需要有。” “哦。” 阿椿哦完后,继续拨弄着狗尾巴草编成的小狗,其实她想编一只小马,一只可以载着她快快跑的小马,就像红枣,能将她和母亲带回南梧州—— 她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。 回南梧州。 母亲近期身体好很多了,陈院判说,如此调养下去,也能外出会客,不会再一天中要昏睡半天…… 而且,京城中干燥,其实湿润的地方对肺腑会好些;若她有钱财,雇得了马车,去求老祖宗,或者李夫人…… ——带着母亲,一同回南梧州。 沈维桢官职在京中,总不好离京追过去。 阿椿知道,官员擅离职守是重罪。 想到这里,她的心怦怦跳。 是啊,是啊。 如此这般,她就不会对不起老祖宗和李夫人了,不给她们抹羞,不会令她们最引以为傲的继承人沈维桢为千夫所指;也能令沈维桢的“疯病”快些好,不让他陷入此等有悖人伦的肮脏事中。 这样对大家都好。 沈维桢看着阿椿的发带,歪了,坠着珠子的那端折了进去,他想伸手拨开,刚举起,又放下。 不愿再惊吓到她。 算了,算了,沈维桢对自己说,她年纪小,接受不了,很正常。 此事本就是他在强求,难道还包容不了她这几句话? 再看她垂头垂眼,愈发心生怜惜之意。 “我可以陪你去南梧州小住,不过需要再等等;如今我事情多,一时抽不开身;”沈维桢放缓声音,“你若想你母亲了,今晚我可以骑马带你回京,悄悄地,你同你母亲住一晚,明日凌晨,我再送你回来——不会惊动任何人。” 阿椿说:“我又不是傻子,大晚上和你同骑一马,你心里肯定要高兴坏了。” 又想,哥哥现在事情多,是不是她可以趁机回南梧州呢?等他忙过后,她应该也已经到了。 沈维桢叹:“你真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。” 阿椿起身就要走:“那小人要从君子肚子里爬出来了——” “回来,”沈维桢说,“我这两天有些累,难得见你,陪我说说话吧。” 阿椿头也不肯回:“我才不要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你忽悠得答应了你。” 沈维桢无奈一笑,大步走到她前面:“不说那些——” 阿椿用力推开他,黑暗中踉跄跑,被狼追一样:“秋霜,冬雪,快点跟上来,你们姑娘要先回去啦!” 沈维桢没有追。 阿椿年纪小,跑出去被人瞧见是童心未泯;他若是追出去,若被人发现,就成了色心大发。 像什么样子。 沈维桢重新坐下,坐在阿椿适才坐的位置;静静坐了片刻,空气中已无她的气味,温度也渐渐消弭了。 只剩胸口,被她大力推开的位置,犹留余温,似她的手掌尚贴着,隔一层衣服,温柔地抚摸他的心。 冷不丁,沈维桢想起她适才望他的眼睛,认真,漂亮,但眼中并没有他。 她在夜晚什么都看不到,而京城于她犹如长夜。 ——“哥哥就像京城,什么都好,但我就是喜欢南梧州。” “人不高,力气还挺大。” 沈维桢按住心口,笑了一下。 难怪捶得他心都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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