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渎玉 第104节 (第3/3页)
外祖病重,都是她临时瞎编的。今日她特意约阿母见面,便是赶紧知会此事,切莫说漏了嘴去。 林春麦怔忪半晌,终是叹了口气:“阿母知道你的难处。” 沉默半晌,她又道:“我乡里原在奉明县郊。” 奉明县……林菀一个激灵:“那不是奉明亭侯的封地吗?”她连忙看向灶台:“阿母,很早以前,你是不是撞见过纪夫人和奉明亭侯,就是那个姜郎君,他们私奔啊?” “你怎么知道!”林春麦大惊。 “我猜的,”林菀撇了撇嘴,“果然猜中了。”她又大略讲了讲在宋府的见闻。 一语将毕,林春麦听得眼圈儿泛红。她拿起嵌进砧板的菜刀,继续切起rou来:“当年宣华和姓姜的私奔,被山上土匪抓了,还是我放他们走的。” “土匪?!你放走的?”轮到林菀惊掉了下巴,“你在匪寨里做甚?卖酥饼?” 林春麦白了眼女儿:“你外祖当年是土匪头子!你阿母是土匪窝里长大的少当家!” “什么!”林菀惊愕地打量起阿母。 眼前这个总是唠唠叨叨,有些富态的妇人,怎么都难以想象,二三十年前,竟是个土匪山寨少当家!不过,她每每挥起菜刀骂人的架势,倒依稀有些土匪的风采。 “呵,”林春麦将rou馅剁得震响,“这有什么稀奇。六王之乱的时候,村里许多男人被抓去当了兵卒,你外祖就带人躲到山里落了草,当了土匪,村里的田全都荒了。这种事到处都是,又不独是奉明县。” 她顿了顿,又道:“不过我遇到宣华时,战乱已经平息了。我与她一见如故,便想放她走。她说如今战乱已息,总当土匪不是个正经营生。哎,见着她,我才知道什么叫大家闺秀,腹有诗书。我老早就觉得,不能躲在山沟里当一辈子见不得光的匪徒。至于解散了匪寨,又是后来的事了。” 林菀听得一愣一愣:“但你这么会做酥饼……” 林春麦又白一眼:“匪寨少当家就不能会做酥饼吗?” “你又这么唠叨……” “匪寨少当家就不能唠叨吗?”林春麦把菜刀砍得“咚”“咚”震响。 “行行行!”林菀连连打量阿母,掩不住眼里的好奇和震惊,“这么说起来,我还真有外祖了?” 林春麦已经不想再翻白眼了:“我又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。” “外祖老人家还在奉明县吗?这么多年,怎么没联系呢?” 林春麦手上动作一停:“唉,也是我当年意气用事,非要留下你们两个,跟他吵架了。都是倔脾气,我一气之下,便带着你们来了梁城。后来遇到宣华,我才知,她被我放了之后,又被家里找了回去,硬逼着嫁进了宋家。” 林菀听得怔住。 原来母亲的过往,也是一个个充满酸甜苦辣的故事。她也曾是少女,经历良多,才变成现在的模样。 林菀躺回竹榻上,再次望天:“那你现在想回奉明县看看吗?” 灶台那边是一片沉默。 林菀不知道母亲当年与外祖有过怎样的争吵,也没有去劝她做任何决定的立场。毕竟是为了自己,母亲才不得不离开早已习惯的梁城。 她放柔声音:“阿母想去哪里都好。” 心底突然涌出许多酸涩。 但她仍维持着平静的声音:“原本我计划,待霍侯把你调出府,准了假,若你不知道去哪里,就找人护送你去登县。那里的守明书院,学生有上万人呢!盘个铺面,再做买酥饼的生意,肯定红火。去了先请几个伙计帮忙,别怕花钱,我来出薪饷和租金。目前我一时走不开,待我寻了机会,便去投奔你。阿母觉得如何?” 把离开说得这么风淡云轻。她说完,都不敢往灶台那边看了。 许久,那边也传来阿母一贯玩笑的声音:“既然你都准备出钱了,我还省这钱作甚!去!当然去!不过……” 她停顿了片刻,又道:“先回奉明县看一眼,再去登县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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